1、声学品质:
1.1 律制:采用十二平均律;
1.2 标准音:小字一组 a 音为 440HZ;
1.3 定弦音高:g、d1、a1、e2;
1.4 音准误差:-15~+10;
1.5 音质:清晰度、柔和度、明亮度、丰满度、圆润度、平衡度、 谐和性、穿透力均符合 QB/T 2167-2013 要求。
2、主要部位尺寸:
2.1 琴身长度 355~360mm;琴身上宽度 165~170mm;琴身中宽度 107~112mm;琴身下宽度 206~213mm;侧板上高度 29~30mm;侧 板下高度 29~30mm;琴颈上厚度 19~20mm;琴颈下厚度 20~21mm; 琴颈长度 128.5~129.5mm;有效弦长 326~328mm;指板面距面板
高度 26.5~27.5mm;
2.2 弦轴 轴辊长:34~36mm;大端直径 8.0~8.3mm;锥度 1:30;
2.3 琴马 上宽 48~50mm;下宽 41~43mm;高 35~37mm;上厚2.0~2.5mm;下厚 4.7~5.0mm;
2.4 指板 长度 268~272mm;上宽 24~26mm;下宽 41~43mm;
全厚 (指板最下端上表面至指板下表面厚度) 10~12mm;下厚 (指 板最下端侧厚) 5.0~6.0mm;
2.5 弦 总长度 110~115mm;总宽度 41~43mm。
3、外观工艺:
琴体无裂缝,无磕伤、划伤;胶合部位严密,无开胶;琴体造型 优美,比例匀称,线条流畅,琴头、琴颈、指板应平直、不偏斜;
琴型及音孔位置左右对称,边缘修饰整洁;涂饰着色匀净,色泽 自然,漆膜透明;
弦轴与轴孔配合严密,松紧适宜,转动灵活,弦轴缠弦不与槽底 摩擦,弦槽内弦轴不相互挤压;
琴马处弦距 4/4: 34.0~35.0mm (琴马处一至四弦直线距离) ;弦
枕处弦距 4/4: 16.0~17.0mm (弦枕处一至四弦直线距离) ;
琴马脚与面板吻合,四弦间距均等。
4、主要原材料:
4.1 面板:纹理基本正直,疏密分布合理,无腐朽、虫蛀;
4.2 背板、侧板、琴头:无腐朽、虫蛀和严重的变色;
材料:面板采用云杉树种或材质相似的其他树种,背板、侧板及 琴头使用槭木树种或材质相似的其他树种,木材均宜径切;
4.3 琴配件:使用乌木、黄杨木、枣木、槭木或材质相似的其他 硬质木材,琴马用械木树种或材质相似的其他木材,宜径切;
4.4 弦总用械木树种或材质相似的其他木材,也可用符合国家环 保要求的塑料或金属材料。